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5年招聘公告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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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基于黑龙江垦区14年的农业风险互助实践,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成为我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同时也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国家一级法人金融机构。黑龙江分公司作为公司二级机构,于2020年6月9日正式成立,已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鹤岗、双鸭山、鸡西、建三江、北安、九三、伊春、七台河等地设立了14家分支机构及179余家四级机构。其业务经营范围广泛,涵盖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还包括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黑龙江分公司成立以来(2020 - 2024年):累计赔款支出89.38亿元,为635.3万户次受灾农户及时送去理赔款,户次均赔款1378.9元,有力地为农户灾后恢复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充分彰显了农业保险在惠民、安民、富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了力量;在非农险领域,累计达32.92亿元,累计赔款支出19.8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78243.38亿元,有效提升了服务能力以及对地方经济的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双重作用,实现了公司财险业务的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分公司所辖三、四级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机构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拟招聘10名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1名;

孙吴支公司经理1名;

青冈支公司经理1名;

友谊保险社主任1名;

伊春中心支公司财务会计部综合会计岗、农险业务部农险业务岗、财险业务部承保岗各1名;

七台河中心支公司财务会计部农险核算会计岗、农险业务部农险业务岗各1名;

分公司财产保险部业务推动岗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四级机构负责人40周岁及以下;其它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25年5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学历:招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四级机构负责人符合监管机构《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4号)放宽条件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5.工作经验(详见黑龙江分公司招聘计划表)。

6.具有招聘岗位所在地户籍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缓刑)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samic.com.cn/)、微信公众号及招聘岗位所在地媒体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招聘申请表》并将《招聘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书扫描件发至报名联系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未按规定命名或缺少指定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结果采取百分制,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初试40%、复试6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按照有关程序开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确定录用人选。


(五)体检


组织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sami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52996718

联系邮箱:ygnxhljrl@samic.com.cn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13号人力资源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出现联系不上情况,视为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