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总编室(电话: 55199005)和公司纪委反映。
二、举报、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电话、来访需告知真实姓名,凡故意诽谤、恶意中伤的,一经查实,将作严肃处理。
三、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公示之日算起。(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
特此公告。
北大荒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